刊登日期: | 2016/11/9 |
發文日期: | 2016/11/9 |
發文字號: | 府建管二字第1050103570號 |
主旨: | 貴公司申請變更專任工程人員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依貴公司105年10月26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理;依申請書件所示,專任工程人員劉興松君(台工登字第010490號)聘任日期為105年10月11日。 二、廠商資料: (一)廠商名稱:昌群營造有限公司。 (二)登記證書字號:綜丙Q字第Q00126-003號。 (三)負責人:許登旺(身分證統一編號:N1222*****)。 (四)專任工程人員:劉興松(身分證統一編號:A1103*****;台工登字第010490號)。 (五)營業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公誠里西安路21號1樓。 (六)資本額:新台幣6,000,000元整。 三、請於文到10日內攜帶公司暨負責人印鑑、本函及領件人身分證,至本府建設處建管科辦理有關領證冊手續。 四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 五、本案僅就所附之書面資料認定,上開資料若有不實者,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 |
正本: | 昌群營造有限公司 |
副本: | 劉興松 君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、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、臺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、雲林縣政府行政處(請文書科刊登縣公報)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(建築管理科) |